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为加强素质教育,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07]21号《关于做好2007年我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在2008年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项目 |
人数 |
备注 |
体育类 |
定向越野 |
3 |
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
田径 |
3 |
羽毛球 |
2 |
篮球 |
2 |
艺术类 |
声乐、器乐、舞蹈 |
5 |
合计 |
15 |
二、招生对象
具有体育、艺术特长标准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特长生标准
符合湘教发[2007]2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具体如下:
1、体育特长生标准
(1)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球,下同)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人数限篮球8人、排球8人、足球14人)。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人数限篮球8人、排球8人、足球14人)。
(3)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资格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举行的水平测试认定。
2、艺术特长生标准
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艺术竞赛(见附件2),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凡愿意报考我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先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上http://zsjyc.hncu.net下载《湖南城市学院2008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然后由本人认真填写基本信息,最后由所在中学填写意见并盖章后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人:熊兴吾,联系电话:0737-6355818 13907379408)或体育考生送至体育系(联系人:刘鸥,联系电话:0737-4628093 13017370601)艺术考生送至音乐系(联系人:陈伟平,联系电话:13508457785),报名时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名次证书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测试时间及测试标准
具体测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于测试前五天另行通知,测试标准由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六、招生录取
1、特长生须在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2、特长生通过测试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考虑特长生的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选择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体育特长生。我校将与体育、艺术特长生签定预录协议。被确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在高考时享受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录取政策。
3、经湖南省教育厅核准资格的特长生名单,由湖南省教育厅逐级通知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通过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特长生所在中学,并在所在中学张榜公示一周。同时,录取前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示,网上公示期为10天。凡没有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因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有关文件暂未公布,若本公告与教育厅的文件精神相悖之处,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
2008年3月20日
湖南城市学院2008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